购买商品房
1、未办理房产证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年以内)
(1)同开发商签订的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首期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需要在房产管理局出具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两套房以内可以办理支取,超过两套房不予受理)
注:购买房源位于汝州市辖区以外的,必须在当地房地产信息网或税务网上可以查询到购房信息,否则不予受理。
(4)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开发商加盖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2、已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行为在2年以内)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在发证机关认证);
(2)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需要在房产管理局出具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两套房以内可以办理支取,超过两套房不予受理)
(4)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开发商加盖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购房行为在2年以内)
1、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需在发证机关认证)及复印件;
2、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在税务网的书面查询结果)
3、过户的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4、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
7、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自住住房(建房行为在2年以内)
1、宅基地使用证或合法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证书或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建房工程概算书;
3、购买材料时开具的发票及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出售方印鉴);
4、建造自住住房的证明原件(农村自建房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城镇自建房由城市管理办公室出具);
5、《购房支取住房公积金房源调查书》(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加盖印鉴并签字)
6、由中心受理调查人员出具的形象进度照片;
7、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8、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范围:本人及配偶
提取额度:提取额为千元的倍数,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费用。
注: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提供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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