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
购(建)自住住房类提取
购买自住商品房
申办材料:
一、未办理房产证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在2年以内)
(1)同开发商签订的在当地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购房首期付款发票原件(异地购房提取发票日期若与业务申请日期同月则跨月才能办理);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两套房以内可以办理支取,超过两套房不予受理)
注:购买房源位于汝州市辖区以外的,出具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5)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
二、已办理房产证的(购房行为在2年以内)
(1)房产证原件(需在发证机关认证)
(2)购房发票、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异地购房提取发票日期若与业务申请日期同月则跨月才能办理);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两套房以内可以办理支取,超过两套房不予受理)
(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5)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Ⅰ类账户)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1、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不超出发票金额;
2、在不超过规定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佐证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
购买自住二手房(购房行为在2年以内)
申办材料:
1、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需在发证机关认证);
2、买卖合同原件;
3、购房发票原件(异地购房提取发票日期若与业务申请日期同月则跨月才能办理);
4、契税完税发票原件;
5、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6、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Ⅰ类账户)原件;
7、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1、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不超出发票金额;
2、在不超过规定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佐证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申办材料:
1、本人或配偶的《土地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需由发证机构加章认证);
2、建房、翻建、大修工程概算书;
3、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付费用(砖、水泥、钢筋、木材等主要建材)的发票原件;
4、经所在行政区域建设、土地、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5、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提取人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 级或D 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6、《房源调查书》(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加盖印鉴并签字);
7、由中心受理调查人员出具的形象进度照片;
8、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
10、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Ⅰ类账户)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
1、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不超出发票金额;
2、在不超过规定提取总额的前提下,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注:须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佐证夫妻关系的有效凭证)
销户类提取
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我市行政区域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Ⅰ类账户);
3、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退休提取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我市行政区域内四大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Ⅰ类账户);
3、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劳动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
2、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的存折或储蓄卡(Ⅰ类账户)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1、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注销原因为死亡)原件;
2、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受遗赠证明原件;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支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5、《汝州市住房公积金支款申请书》(职工所在单位签章同意);
6、死亡职工所在单位的银行开户全称、开户行、账号。
注:若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发生争议,需提供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或者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
提取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贷款尚未结清)
偿还本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提前结清)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偿还商业银行自住住房贷款
1、借款合同(借款用途:购买自住住房)原件;
2、银行出具的一年还款明细;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职工还款银行卡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提取额为千元倍数,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最近12个月还款总额。
偿还外地公积金中心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借款合同(借款用途:购买自住住房)原件;
2、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由中心留存;
4、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的存折或储蓄卡(Ⅰ类账户)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提取额为千元倍数,且提取合计不得超过最近12个月还款总额。
其他提取
支付房租
1、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不动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需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结婚(离婚)证原件(未婚无需提供);
4、职工本人汝州市辖区内的存折或储蓄卡(Ⅰ类账户)原件。
提取范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
提取额度:未婚职工每次提取最高限额为12000元,已婚(夫妻双方)提取最高限额为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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