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公积金〔2020〕18号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简化部分业务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证通办”,经研究决定:
1.取消办理提前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业务(“冲还贷”)时要求职工提供的本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2.取消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中提供的转移清册。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4日印发 |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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