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农村自建房资料:(1)本人或配偶的《土地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发证机构加章认证);(2)村委会出具的不影响村镇规划的建房证明1份;(3)街坊四邻出具的建房证明1份;(4)施工合同原件(A4纸打印)1份;(5)不低于自建房总造价30%(二套房贷需提供60%)的购料发票和普通收据原件(平铺粘贴在A4纸上);(6)工程概算书原件;(7)经村委会签章的《房源调查书》1份;B、城镇自建房:(1)本人或配偶的《土地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由发证机构加章认证);(2)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不影响村镇规划的建房证明1份;(3)施工合同原件(A4纸打印)1份;(4)不低于自建房总造价30%(二套房贷需提供60%)的购料发票和普通收据原件(平铺粘贴在A4纸上);(5)工程概算书原件;(6)经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签章的《房源调查书》1份;
2、个人信用证明:携带身份证到汝州市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查询结果。
4、身份证明:(1)身份证复印到表格上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复印2份;(2)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及本人户口页复印件1份。
5、婚姻状况证明:(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1份和《单身证明》1份;(3)未婚的需出具《单身证明》1份;(4)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1份及配偶《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复印件1份。
6、还款账户:借款人需提供以借款人名义开具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和银行卡或存折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7、中心要求的其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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