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行政事务、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访舆情、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文书档案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各科室的综合事务协调发展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财务股。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的编报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财务和会计管理及核算工作;编制、拟定、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对受委托银行的考核进行组织实施、汇总报告;对各业务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劳动工资、财务管理;负责内部经费的核算和年度预算、决算编报;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归集股。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积金归集、提取指标;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政策研究、制定、解读工作;落实扩大缴存覆盖面,保障职工利益的催缴、督缴工作;负责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负责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的审批、记账、调离省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移;负责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定期对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和正常范围内缴存比例的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信息的变更、缴存单位在破产、解散、撤并等情况下单位职工帐户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市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记帐;对归集委托银行、各业务网点的归集和提取业务进行指导、监管及考核;定期对归集、提取业务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目标的落实;开展归集、提取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信贷股。提出和制定年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展规划和目标;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研究、制定、解读工作;制定公积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核、调查、评估、发放及收贷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政策宣传、政策研究和政策起草工作;负责制定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程序;对公积金贷款受理机构和受托银行的贷款业务流程、服务、风险进行指导、监管及考核;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统计分析;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归还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法规股。开展与公积金发展密切相关的理论与行业研究;拟定公积金长远发展规划并适时修订完善;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进行执法检查;开展住房公积金执法检查工作,协助信贷科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和法律诉讼工作;根据授权做好中心有关行政、经济事项的相同司法工作;对应建未建、应缴未缴、骗取骗贷、恶意欠贷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行为、案件进行执法处理、信息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创新、规范性文件及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宣传资料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和法律审查;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供法律咨询、普法教育;维护信访稳定。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公积金政策方面的建
议、提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信息股。拟定并实施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的制定与组织实施;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拟定、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协调推进业务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的需求研究和设计;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数据的采集、维护、处理、存储工作;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系统、网站系统的安全运行;合理分配公积金业务系统各岗位人员业务权限,并监督其运行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体系的畅通,负责网站的 建立、信息发布和管理以及中心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技术培训等工作;做好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和网民留言咨询、回复等工作;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审计稽核股。制定并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及规则;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法规、归集使用计划、会计核算、经费使用管理等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对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进行过程性和结果性稽核;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及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