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7/3/30 10:51:19  浏览:671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汝州(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5 名委员,2016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1、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人员调整通知

2、增设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开展授信、公积金资产证券化业务

3、调整汝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4、审议《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的通知》

5、审议《汝州市进城务工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6、汝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

7、汝州市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7个处(科),0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0人,其中,在编10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409家,新开户单位55家,净增单位62家;实缴职工2.29万人,新开户职工0.21万人,净增职工0.03万人;当年缴存额1.57亿元,同比增长20.76%。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9.62亿元,缴存余额7.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50%、15.64%。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1 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0.61亿元,同比增长7.01%;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41.21%,比上年同期减少2.64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52亿元,同比增长31.9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与职工收入相关,不受单双职工家庭制约。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6万笔1.60亿元,同比降低0、1.84%。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0.54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4万笔8.68亿元,贷款余额5.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0%、22.59%、21.7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4.18%,比上年同期增加4.11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1家。

(四)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29亿元。其中,活期0.2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06亿元.

(五)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6%,比上年同期增加7.4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925.47万元,同比降低8.36%。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09.1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15.86万元,其他收入0.4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989.54万元,同比增长14.39%。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906.5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81.99万元,其他支出0.9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935.93万元,同比降低24.27%,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同期减少0.7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56.9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749.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7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3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92.3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51.6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43.61万元,同比增长102.26%。其中,人员经费75.03万元,公用经费368.58万元,专项经费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10.1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7‰。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292.3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6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5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10.37%、8.07%和14.1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71%,国有企业占8.88%,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7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0.9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0%,其他占8.3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57%,国有企业占12.93%,城镇集体企业占0%,外商投资企业占0.4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70%,其他占3.97%。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8.29%,中等收入群体占76.97%,高收入群体占14.74%。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0.19万笔0.61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9.0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1.76%,租赁住房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9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6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9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3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8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0%,比上年同期增加1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5.98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5.74%,90-144(含)平方米占64.36%,144平方米以上占29.90%;新房占95.95%,二手房占4.0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9.59%,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8.55%,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1.86%。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70%,中等收入群体占81.25%,高收入群体占16.0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3笔1335.2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35.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15.9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9.32%,比上年同期减少2.5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为汝州市财政局于1995年成立的内部科室,2003年5月由平顶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垂直管理,2011年11月30日根据《关于调整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成立,成为直属汝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7个股室,即行政审批服务股、办公室、财务股、归集股、信贷股、法规股、信息股。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宣传、执行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提取、贷款、核算、保值和归还等。

(二)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6年度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11808.5元,下限为1450元。确定方法: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以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具体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缴存比例: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为5%,最高不超过12%。贷款额度:本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2329热线经过升级改造,解决了来电不能显示号码、电话不经平顶山市中心转接直接呼入等问题。官方微信已开通查询个人公积金功能。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16年经过招标,更换了业务系统及配套硬件设施,新业务系统基础数据完全按照行业统一标准,为接入结算应用系统提供了数据接口。

 

                                    汝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7日